全市性社会团体2016年度年检拟定结论
公示
(第四批)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宁民审〔2017〕71号 ),全市性社会团体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第四批)已结束,共有111家年检结果,其中48家合格,9家基本合格,54家不合格,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拟定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南京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处举报或反映。
公示期:7个工作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
传 真:025-86512736
电 话:025-68505610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1131室
邮 编: 210019
南京市民政局
201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