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老年人可享受哪些维权优待服务?
一是各区县人民法院老年法庭对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等确有困难的,应给予司法救助,允许缓缴、减缴或免缴有关费用。
二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服务。对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因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给付扶养费,以及因身体遭受严重损害请求赔偿的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援助。
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主题活动和志愿者行动,发挥各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机构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作用,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方便老年人就近咨询法律问题,申请法律援助。